我是邛崃市临邛镇金鼓村的村民,想问问书记我在外地工作购买了社保,是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为何不能享受我村征地社保及相关补贴等待遇;如果没有经过本人的签字同意擅自征收本人的有关土地是否合理合规合法,请书记给以答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调查处理中,待结果出来我们将及时公布。
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系文君街道金鼓社区9组户口,但不属于金鼓社区9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时根据《邛崃市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邛府发〔2016〕5号)第十六条:“不适用本办法城镇人口安置对象:(一)户籍关系在征地范围内的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二)户籍关系在征地范围内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群团组织等正式招、录、聘用人员。”,因此您不能享受该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0月20日15时40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