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位于崇州街子古镇的百姓博物馆已挂牌营运两年,该馆没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博物馆登记和备案手续,属非法博物馆。按照《文物法》和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第78次常务会议颁布的《博物馆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设立藏品不属于古生物化石的非公有制博物馆,应当符合相关条件,并向馆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到有关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办理法人登记手续。天眼查显示,四川并无名为百姓博物馆的组织机构。因此,百姓博物馆并没有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属于非法博物馆,应该依法予以取缔。
2、百姓博物馆展品多为低劣仿品,不堪入目。不仅不具备任何文化、艺术和文物价值,还严重玷污了中华文明,歪曲了中国历史。让这样的东西以博物馆名义展出,赚取门票收入,甚至向游客兜售赝品,会严重抹黑崇州乃至整个四川的文化旅游形象,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3、百姓博物馆正在进行的红色展览(门票35元),部分内容严重失实,粗制滥造,建议有关部门严格把关,敦促整改,避免造成更大的不良影响。
4、百姓博物馆展品粗劣以及售卖假货,坑害消费者的行为已经多次被曝光,有关部门也曾调查处理过,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目前,该馆仍然在非法营运,继续欺骗、坑害消费者,网上和社会反响非常强烈,提请有关部门严肃调查处理,规范文物和旅游市场,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四川文化旅游事业健康发展。
网友你好,现对你关于“百姓博物馆”的反映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经核实,网友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二)经核查,成都市崇州市街子镇“百姓博物馆”(四川省百姓博物馆有限责任公司)是2019年6月在崇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准登记的企业;“崇州街子红色文化展览馆”是2021年6月在崇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上述两家单位注册登记为同一地址。
(三)四川省文物局至今未收到上述两家“博物馆”设立备案申请。
二、处置情况
(一)成都市相关部门于10月20日已责令两家单位停业整改,在未取得合法证照前不得营业。
(二)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博物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非国有博物馆备案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办博发〔2020〕6号)精神,规范两家单位依法设立非国有博物馆。
(三) 你反映的“欺骗、坑害消费者”,不属于我厅职责,建议你向相关部门反映。
感谢网友对我省文博事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