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本人系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应龙4组村民,2021年9月29日由村长车健在微信群通知大家14:00去村上领取土地流转租用款,但是:1.框架协议,承租规划,承租企业资质,政府批文,土地流转合同的任意一个盖章文件拒不公示,2.流转土地的总面积、征用租赁金额、分配村民姓名、拥有土地数量、流转土地的具体位置及范围、流转土地后剩余土地数量,一概没有盖章文书公示,3.针对流转土地的性质,承包土地、自留地在流转后的性质变化及是否可以回收,如何回收等问题没有交代;
4.土地流转区域图未公开规划方案,安置条件未公开告知;
5.所有利好信息都是用口头传播方式进宣布,盖章文件一份都不出示,
本人多次与村领导沟通无果,现在特以文书方式向上级领导反映问题:1.原应龙6队现在有土地是多少;2.原应龙6队土地卖了多少(有手续的);3.现在勘察大队的实际测量土地有多少;4.土地流转租金期限是多久,是否可以回收土地?如何回收;5.土地流转租金是按照一价租赁(70年不变一个价)还是每年递增;6.土地流转是否包括我们住房宅基地土地和自留地;7.自留地流转租金是按照什么标准来的;8.传言的安置房是否拥有产权,产权多少年;9.安置房的户型设计文件;10.安置房的位置;11.安置房的修建标准;12.不同意以当前低价格方式租用流转的村民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13.以上问题村领导拿不出任何盖章文书就通知村民领钱,以领钱方式蒙蔽群众签订决议书,决议书内容上没有日期,没有土地明细,土地流转用途,没有自留地及宅基地安置处理办法,没有适龄退休群众社保问题解决办法,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条例四十七条规定,公示公开透明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中和街道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1.土地流转合同现为流转框架合同,正式合同正按照框架合同的内容进行制定,待正式合同签订后,将召开户代表大会进行宣传,而后进行公示;2.流转的面积前期是按照二调面积进行给付租金,具体面积将按照实测面积;3.该处土地是以观光农业为主,流转期限也在合同内告知;4.土地流转租金是按照一亩1200斤大米的市场价进行给付;5.土地流转包含成自泸以东应龙社区区域幅员面积;6.关于房屋搬迁方面的事宜,目前正在制定成自泸以东区域规划方案,现方案未出,无法为您解释。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0月29日16时00分与您联系告知,如有疑问请拨打02885659880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