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华阳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公立医院,严重违反《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无视四川省规定的员工产假奖励假规定,强行要求所有女性员工(包括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的)产假只能休98天,产妇在休完98天产假后必须上班或者休事假或病假,并扣除年度绩效奖金。且至今仍未落实新出台《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育儿假规定,以及母乳喂养奖励假的相关规定。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华阳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工作人员于2021年10月19日11:50与负责人联系,负责人表示愿意下来和员工沟通协商产假一事。工作人员于11:55与您联系,已向您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您对协商结果不满意,可让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天府新区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若需咨询请拨打成都天府新区综合执法大队电话68772329、天府新区仲裁院电话63025844,华阳街道民生服务办电话61955799。
前期华阳社区服务中心孕产假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执行,现已指导华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六十天”执行。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0月20日联系您。如有疑问,请联系68772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