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1年10月15日早上8:10,成都交警在高新西区天润路与百草路交汇口查出非机动车拍照,拦截上百辆电动自行车,逐一拍照检查,(1)若非机动车拍照与当事人不相符合,有的罚款30,有的罚款50不一,询问其原因,态度极其嚣张,其中一个大个子交警直接说“我们有决定权,在其范围内,我们想罚多少就罚多少”,我就想问为什么不公平执法?
(2)在处罚过程中,询问办理牌照具体地点时,更是就像摸到老虎屁股,挑起八丈高,极其不耐烦,询问其警号更是暴跳如雷,不让拍照!!! 天天说透明执法,服务群众,这就是解决之道? 处罚大家都认了,但是其态度,让人大失所望,天天吼得凶,结果让人大跌眼镜!!!!
(3)他们只收现金,还安排了一个女的手持大量现金的人在执法车旁边,现在移动支付发达,大家没有现金,交警就让我们和车旁的那个女子换现金!
(4)辛辛苦苦就挣100元,下班回家就被罚50,一个两个车,那也就认了!!上百辆车啊,这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大家都为了生计,忙忙碌碌,作为外来人的底层人民的生活真的很不容易,望政府能找到更好的治理办法,不是一罚了之,法规要有温度!!!对于交警来说,隔几天来一次
(5 ) 挂假非机动车牌固然不对,但是非机动车的使用属性决定了,易坏,更换车频繁! 很多非机动车牌照是买车时,车行就已经挂上,我们也是受害者! 交警执法的典型的逻辑就是:处罚买车人,但是对于售卖假牌照的商家不闻不问,好比只处罚买了假药的人,而对于卖假药的商家置之不理!
我并不是想要投诉谁,我只是反应这个事实!发出底层老百姓的心声!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六分局单位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近期高新西区非机动车违法造成交通事故频发的情况,10月15日上午7时50分许,六分局五大队教导员廖勇带领民警王晶、王立东及两名辅警在天润路与百草路路口东南角开展非机动车集中整治工作。其间,共处罚非机动车违法行为59件,其中违法载人15件,逆行8件,违法加装遮阳伞13件,未悬挂号牌2件,挪用其他车辆号牌14件,使用假号牌7件。 (一)针对你所反映的罚款标准不一的问题,经调查,因当日查获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有违法载人、违法加装遮阳伞、挪用其他车辆号牌、使用假号牌、逆行,民警依据不同的违法行为给予不同金额的处罚,其处罚金额符合有关非机动车管理处罚规定。违法行为不同致使罚款金额也不同,属正常情况。 (二)针对你所反映的民警执法态度不耐烦的问题,警查看民警执法记录仪,民警廖勇、王晶、王立东在执法过程中,不存在执法语言不规范以及辱骂、侮辱等其他语言和行为。 (三)针对你所反映的大队安排一名女性手持大量现金兑换的问题,经调查,分局在整治过程中,并未安排人员进行现金兑换,对未携带现金的违法人,执勤民警均告知被处罚人必须缴纳现金罚款,必由自己想办法解决。 (四)你所反映的交警隔几天来一次,当日处罚上百辆电动车的问题。因所处罚的路段为电动自行车违法引起交通事故多发的路段,属地分局对此路段的电动自行车违法的整治力度较大,且当日整治中,民警廖勇、王立东、王晶共处罚电动自行车59件,并未有投诉人所说的上百辆。 (五)你所反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问题。售卖假非机动车号牌问题应由其他部门查处,交警部门无法查处,交警部门会将相关线索通报给相关部门,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