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西昌市长安街道小庙乡焦家六组的农民,电话是18011070836,目前本组正面临拆迁,我因年龄较大,身体又不好,又无固定收入,拆迁组在没有发放任何赔偿款的情况下让我搬走,可是搬走需要租房,租房需要租金,我无力支付,所以未搬走,有人在我还未搬走的情况下,就采取断水断电等方式逼我搬走,还口出威胁之语诱逼我们搬走,这让我们老百姓如何生存?这难道就是国家政策允许的吗?是合法合规的吗?请领导为我们老百姓做主,替我们答疑解惑!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办派工作人员进行核实,经核实,您所反映的西昌市高新居民安置点征拆项目,已发放每人/2500元签订协议和交房现金奖励,实物补偿款正在办理中。高新居民安置点的交房时间为2021年9月5日前交房,承诺人保证交房后不再以任何理由干扰、阻碍和拒绝房屋移交、拆除工作,保证在承诺的交房日前安全搬离、腾空房屋,并在承诺的交房日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断水、断电等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承办单位:长安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