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二手车限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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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二手车限迁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xwj12951504  2021-10-13 20:20 已回复

最近打算购买一辆外地国五汽车,但听说10月1日起,成都限制二手车迁入标准为国六,理由是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但是,国务院,商务部,公安部等中央多部委近年近期的精神是一贯是加大加快落实取消二手车异地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流动消费,激活促进现存已有的资产流动。而成都市以大气污染为由私自加码提高标准与新车一致,这是在打击现存资产流动,促进新生资产流动,而新生资产不一定有,而现存资产一定有,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个加码政策不够科学智慧;从另一角度来说,成都并非重点国家认可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如果确有环保考虑,可以慢慢推进,一步一个脚印,从现在的不限制(或是国三、国四的限制)升级到国五的限制,这也可以相当程度的降低尾气排放带来的影响,同时,国五车辆应该是现阶段存量最大的尾气标准车辆,如此限制无异于一刀切式打击。人们常说,政策往往要循序渐进,人们也需要一个过程来适应接受,正如最近的双控政策,有些地方一刀切式限电限产,对产业造成闪电式打击,这都是不够科学的做法。回到限迁主题,成都市应当循序渐进,建议可以先加码到国五,给人民群众和市场充分的适应消化的时间,这也不会直接与国家精神产生冲突,既考虑了环保的要求,又尊重的国家的精神,还考虑了人民群众的车辆消费需求。这可能是一个很好的角度,希望有关部门认真考虑,尽快调整国六限迁标准,或者适当延迟,给予人民和市场一个缓冲阶段。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0-26 09:46

关于二手车迁移网络舆情获悉,现将我局意见回复如下:
感谢您的建言。您所说的二手车迁移问题涉及《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拟转入登记的外地机动车,其污染物排放阶段标准应当执行申请转入时本市新登记注册车辆执行的标准”。该条款的制定是大气污染防控形势的迫切需求,2021年1-9月,成都市空气质量在168个重点城市中排第121名,移动源对全市的NOx排放贡献达87%,VOCs排放贡献达25%,PM2.5、PM10综合贡献率分别达32.3%和27.7%。需要从源头控制老旧车数量,减少老旧车尾气污染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条例》严格按照地方法规立法程序制定,于2021年6月18日由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7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在《条例》多次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未收到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相关意见建议。
目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尚未实施。再次感谢您的来信,欢迎广大市民为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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