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东部新区已拆迁地区户口婚迁什么时候回复,为什么办手续的时候都没有说暂停办理,所有手续都办好了才告知暂停办理,恢复后,之前办理的手续是否还有时效性?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成公通(2019)36号】关于“市内移居原则”规定: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住房登记户口。本市居民家庭户不得移入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因您无法确定迁入地房屋产权及地址,请您确定清楚产权及入户地址,符合条件后携带入户所需全部材料到东部新区公安办证点申请入户。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0月14日14时30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