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高新区世茂云锦一期
我们在与开发商签定合同及网络备案中均是“世茂璀璨府”,但实际交房中改成了“世茂云锦”,在上海世茂官网中有明确说明世茂云锦与世茂璀璨两个系列差距很大,认为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绵阳市高新区世茂云锦一期开发商为了赶在合同规定的期限交房,合同交房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很多隐蔽工程未完工,而且当初宣传的智慧社区,儿童乐园等基础配套设施未完善。在业主接房的时候要求开放商提供两证一表,开发商也仅仅只能提供两证,不能提供竣工备案表(竣工备案证),在同开发商沟通的过程中,开发商自认为已经达到交房条件从而进行交房。难道这不是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吗?而且在不具备交房的条件下,物业公司却要求业主的物业费必须从2021年9月30日算起,难道这不是变相的强制要求业主接房?希望领导能查清。
尊敬的网友,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委高度重视,目前已安排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待调查结果出来后将及时向您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请给出具体调查需要的时间、不能让我们大多数业主无限期的等着。
市民朋友:您好!您关于世茂云锦问题的诉求已收悉,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与开发公司取得联系并告知其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项目交付前经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面积实测报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分户验收表,符合合同约定,达到交付条件。同时,我局要求开发公司必须向业主公示《消防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2、物业费起算时间在双方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为2021年10月1日,物业费缴纳物业仅做建议,未强制要求必须缴纳一年物业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3、项目交付前经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合格,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和分户验收报告,不存在业主描述的代签作假现象。 4、购房合同约定该商品房所在项目现核准名为“世茂璀璨府”(推广名为“世茂云锦”)买受人同意出卖人有权对本项目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的核准名/或推广名进行(再行)调整,并同意项目最终名称以出卖人最终报经政府相关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若您对于以上问题有任何疑问,请致电世茂客服热线13666295892进行咨询沟通。感谢您对高新区住建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