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爱人是在新疆三类地区服役的现役军人,我的户口在婚后通过人才落户青羊区,为集体户,请问我爱人可以转业安置在成都吗?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问题,青羊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青羊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实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现行文件:《四川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在成都市安置条件的通知》(川转发〔2015〕2号),回复如下:
非成都市入伍的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婚前为成都市常住户口的。其中:配偶婚前为成都市常住户口,后随军迁移户口的,可以回随军前户口所在地安置;配偶婚前为成都市郊区户口,后调(迁)入城区,干部转业在城区安置,配偶取得城区常住户口须满1周年。
非成都入伍的军队转业干部,配偶通过随军、工作调动、人才引进方式调(迁)入成都市,取得成都市常住户口满2周年的;配偶婚后取得成都常住户口,再办理成都市驻军随军或者工作调动满2周年的。其中,配偶通过随军、工作调动、人才引进方式(迁)入郊区,后由郊区调(迁)入城区,干部转业在城区安置,配偶取得城区常住户口须满1周年。
青羊区网络理政办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