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年华新生活三期房子,交房已三年多,已过合同约定办理产权时间,开发商至今未办理产权证,烦请核查是什么原因未能办理,谢谢
来信人:
您好!
接到信函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刻对信函中反映的情况作了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所述楼栋开发商尚未提交资料至我局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因您所购房产未申办不动产首次登记,故暂时无法办理分户登记。
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我局已多次督促并约谈开发商加快完成项目验收及办证工作,开发商表示目前正在完善首次登记前期各项验收手续,待要件齐备后将尽快提交资料到我局进行办理。若开发企业怠于履行义务,未按合同约定配合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建议您通过多种合法途径(包括司法途径)维护自己权益。
待首次登记完成后,您可以自主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地点是温江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2楼。必备要件: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登记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3.商品房买卖合同(含房屋平面图);4.契税完税证明或纳税通知书或免税证明;5.备案表(商品房合同摘要);6.询问笔录(登记表带询问笔录的不用提供);7.面积、房号确认书。其他要件: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房屋涉外销售,且在预告登记环节未提交国家安全意见审查书的或未办理预告登记的应提交)。
以上情况于2021年10月15日10:59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不动产登记咨询电话:028-82744734、028-82725843。
成都市温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