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你们回复说开发商设计非机动车停车,为什么开发商不修好坡道?为什么开发商一交房让业主就停下去?你们的回复完全是敷衍了事。你们不想一下,为什么现在改造?并且最主要的是没有得到12栋所有住户的同意,这不是违背于物权法?为什么没有通过消防部门的审批?这么多问题,你们职能部门怎么看?一旦地下出事,我们一楼住户楼板坍塌,谁负责?12栋所有业主的房子贬值谁负责?难道业主委员会只知道去做,不晓得想一下出现的结果?这是一个成熟的方案吗?你们回复的意思,停到地下,就安全了?地下出事,楼板耐火时间只有1.5小时,大量电瓶在一起,会发生什么?地下又是半封闭状态,严重程度你没想到?
来信人:您好,谢谢您的来信!经查,该区域在设计之初即为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前期一直未进行使用,居民通常将非机动车停放在楼道、楼梯间,这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存在消防隐患,严重威胁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2021年8月11日,为改善小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小区业主委员会与小区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共同公告,重新启用小区地下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同时,物业公司在该区域安装了智能安全充电器、实时火警报警探头、监控摄像头、灭火器、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等一系列设备以保障非机动电瓶车充电安全。若有需要,小区业主可到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咨询、查阅房屋设计相关资料。若业主对方案存在异议,可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反映。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