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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咨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是否能办理分户产权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0-11 11:27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想咨询:我们有一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规划为商服用地,有规划许可证,房屋建成后,是能够办理房屋产权证的。但请问是否能够办理分户产权证?能够办理或不能办理分户的法律、政策依据文件是什么呢?盼望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社会诉求服务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0-22 15:48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转交给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对结果进行公布。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温江区住建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0-29 14:51

网友: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留言咨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是否能办理分户产权证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赓即进行调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与您沟通,您咨询集体土地上修建的房屋是否能向城市居民进行售卖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规定:“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集体土地上修建的房屋不得向城市居民进行售卖。
关于您咨询办理不动产权证相关问题。根据《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府办发〔2016〕26号)等文件精神,自2016年8月22日起,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作为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的不动产登记承办机构,承担全区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不动产权证办理事宜请您直接咨询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28-82725843。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10月26日电话告知您相关情况,您表示理解。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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