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家是资阳市乐至县龙溪乡龙王庙村11组,家里房子无法居住,快要垮塌了,一直我们和母亲借住在兄弟家,因为要供两个大学生上学念书,母亲74岁常年生病,有残疾长期膀胱漏尿,有心脏病,肺气肿,经常看病吃药,所以我们和母亲无钱修新房,现在两孩子已大学毕业,准备想把老房子拆掉在原址修新房,像我们这种情况,请问一下不知道政府有无补偿修新房,请领导回复一下,谢谢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至相关部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乐住建发〔2020〕79号)文件要求,非4类重点对象有下列任意情形的不得列入政策申报范围:
1.过去已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2019年脱贫攻坚大排查住房问题补短资金等农房建设政策的;
2.有其他门面房、经营性用房的;
3.常年外出务工或经商,农村住房虽为危房,但自身有能力改造而自己又不改造的;
4.有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
5.购买了价格3万元以上机动车的;
6.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
通过调查核实,您不符合第3、第5两项要求,故不能纳入政策申报范围。
尊敬的网友,我们已与您沟通,感谢您的留言,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资阳市乐至县回澜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