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陕西省入伍,妻子于婚前的2019年6月因购房落户成都锦江区东光街道,2020年10月登记领证结婚,请问2021年12月如果转业,能否在成都市锦江区安置?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在成都市安置条件的通知》(川转发【2015】2号)文件第三条规定:“非成都市入伍的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婚前为成都市常住户口的”符合成都市安置条件。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配偶2019年6月通过购房取得了成都市锦江区户口,按现行政策您就符合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进成都市安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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