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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请求上级领导和纪委查处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0-10 16:55 已回复

领导你好,我们是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凤凰城C区的业主,下面我们将遇到的问题反应如下,请求上级领导帮助老百姓解决:
一、我们小区内一号楼处这块地是属于C区所有业主共有的公共活动区域用地,但实际过程中被开发商修建了一个围墙,把业主们共有的公共活动区域拿来办幼儿园使用,侵占了小区所有业主们的公共活动区域用地,并且房产证上也很清楚的明确注明这块地属于C区业主共有,如果说这块地被开发商圈起来办幼儿园使用,那么请问我们业主还怎么去共有,开发商在未告知广大业主这块地是业主共有的情况下让业主们签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补充协议》第七条相关内容,属于典型的欺诈行为,这条不具有合法效应,还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我们业主是在签订协议之后很久,直至拿到了房产证才知道这块地属于我们所有业主共有的公共活动区域,前期我们业主多次向政府部门城市综合执法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反应了这一问题,各部门没有实事求是的妥善处理问题,各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包庇纵容开发商现象严重。业主又多次向我市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和问政四川平台反应这一问题,上级又把问题委派到县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在处理这件事上,他们只是来走一下过场,根本就没有真心要解决这件事情,并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规划部门自己也承认了这块地属于C区所有业主共有。由于前住建局和规划局相关部门没有考虑到侵占业主公共用地这一问题,批准了开发商把这块地圈起来办幼儿园使用,现在业主发现了这块地是我们C区业主共有的公共活动区域用地,为了掩盖他们政府相关部门失职失责问题,每次解决问题都把问题避开,不从根本问题上来解决,对自身出现的问题不敢正确纠错,相关部门人员到底是失误签批还是有意签批的,值得上级领导和纪委调查。开发商串通政府相关部门人员视事实而不见,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综合执法局相关人员包庇纵容开发商,开发商当着政府部门工作人员部门的面对业主嚣张跋扈、猖狂至极。相关部门人员和开发商还说不服就去告他们,他们接招就是了,我们业主有录音记录。请问这样的政府工作人员是真心为百姓办事的吗。
二、我们万和凤凰城小区房价在犍为是最贵的,但是开发商很多基础设施建设都没有搞到位,我们凤凰城C区架空层休闲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我们小区收取的物业费是犍为县最贵的,属于犍为县一级服务标准,但物业公司的服务标准是远远达不到收取这个价格的服务标准的,小区脏乱差,东西坏了没人维修,我们业主们拍了照片视频作为证据。小区内违规开美容院,物业公司不管不问,陌生人随意进出小区。我们也多次向住建局有关部门反应过这一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住建局回复我们业主他们管不了物业公司,如果政府部门的住建局这样的职能部门都说管不了,那么请问我们业主应该怎么办,难道他们就是法外之地吗,他们这是典型的失职渎职行为!
三、在此还有重大问题向上级领导和纪委反应:
1、我们犍为县目前有11个楼盘出现了大问题,列如:西门商业城、海博春天、嘉斯城、滨江名门等小区,人防费都未交,证也给老百姓办不了,请问自然资源局和住建局是怎么监管的,为什么犍为县会有这么多的楼盘出问题,政府部门负责这项工作的主要领导又是谁,请求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深入细致的调查处理。
2、犍为县有好几个小区在住建局的大修基金账户是个空账户,列如:仁和尚品等小区,这些钱到哪里去了,住建局是怎样监管的,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这些问题又是谁造成的,责任人又是谁,值得上级领导深思,请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犍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0-19 11:4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的留言我单位已收悉,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针对反映人反映的凤凰城C区架空层休闲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后大门门禁系统建设还没有到位的情况,经查,后大门及门禁系统在规划方案上没有,但鉴于开发企业和物管企业承诺为小区业主修建,我局要求按承诺内容实施到位,由于后大门及门禁修建工程量大,要求凤凰城开发企业和犍为恒瑞物业于2021年12月底前完善到位。目前凤凰城C区架空层基础设施和后大门及门禁系统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正在进行招投标,凤凰城开发企业和物管企业已现场承诺2021年12月底前完善到位。
二、针对反映人反映的物业收费是犍为县最贵的情况,经查,凤凰城物管收费符合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犍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犍为县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的通知》(犍发改发〔2015〕29 号)文件精神。鉴于犍为恒瑞物业按照一级服务标准收费,我局要求犍为恒瑞物业严格按照一级服务标准提供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同时建议犍为恒瑞物业让利业主,对物业费进行适当调整。
三、小区内违规开美容院,2021年8月20日上午,县住建局会同市场监管执法部门、卫生执法部门到达现场进行调查。经查,凤凰城小区7栋403号招牌为“悦颜皮肤管理”,经营者为郝XX,经现场检查,该经营者办理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证照齐全,可以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按《犍为县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犍府办发〔2021〕2号)第九条“将城镇住宅申请登记为市场主体住所或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业主委员会出具的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书面确认材料,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可由住宅所在物业管理机构、居民委员会或社区确认”,因此居民住宅在符合上述条件时可以用作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犍为县玉津镇互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了“在经营活动中无油烟、无噪音、不扰民”的住改商证明,故由县行政审批局依法登记。如果该市场主体在经营过程中,侵犯了相临权人的合法权宜,按《办法》第十四条“市场主体在已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内从事经营活动,侵犯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工商登记机关按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或裁定依法处理”。同时,我局要求该小区物管负责人和经营业主,在疫情期间严格遵守防控要求,加强小区进出人员管理。
四、您反映的凤凰城C区业主的大修基金(实为住房维修专项资金)账户与监管问题。经查,该项目收取了住房维修基金,并存入专户进行管理。关于“仁和尚品”小区住维金的缴存问题,经调查,“仁和尚品”小区由四川嘉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南房开司)开发建设。小区业主将把住维资金交嘉南房开司委托其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账户,但由于嘉南房开司资金链断裂,未将该笔资金存入,导致不能正常办理不动产证。为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解决业主的办证问题,相关部门已为业主办理不动产证。并积极配合业主追缴住维资金。
五、关于你反映的犍为县11个楼盘出现了大问题。我县针对问题楼盘已制定了《犍为县问题楼盘化解处置工作方案》,实行一个楼盘、一个工作专班,落实“一盘一策一专卷”举措,化解处置工作正有力有序推进中。同时,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制作了《购房“七要”》《物业“五必须”》《务工人员“两记清”》,对购房、缴纳物业费、劳动人员务工等注意事项逐一明确,在各镇便民服务中心、银行网点、售楼部等群众易去区域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展架,并通过微犍为、掌上犍为APP等多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提醒购房者,从源头上防范新问题楼盘出现。
特此回复


犍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18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犍为县自然资源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0-19 11:47


匿名网友:
您好!针对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的“万和凤凰城C区1号楼围墙”的问题,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阅规划总平图和施工备案图纸,该小区内1号楼(幼儿园)与住宅处现状围墙在规划图纸上为一条单线,在施工备案图纸上明确标示为围墙。经调阅万和凤凰城C区存档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第七条相关配套约定中第7点有明确表述:买受人所购房屋规划范围内设有幼儿园,幼儿园与住宅小区采用隔栅隔断。
如您认为该围墙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等规定,由业主共同按程序对该围墙进行处置。如您对《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补充协议》第七条第七点条款法律效力存疑,可依法起诉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人民法院进行公正裁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主要领导:杨 周 13541943777
分管领导:路 嘉 18781467233
股室负责人:杨飞飞 17760065253


犍为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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