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都江堰市予乐高桥彩虹广场2号楼2楼购买的商铺,已经3年过去了,该房至今办不了产权,该楼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了。我上次在这个平台反映了情况,答复很含糊,说2号楼被查封,其它楼正在办理中,然而,我问的就是2号楼被查封了,我们该怎么办,我们找了售楼部没人理会,态度极其恶劣,一拖再拖,普通老百姓挣点血汗钱不容易啊,请问相关部门,房屋被查封还可以拿出来卖吗?他的售房权不是房管部门发的吗?然而,开发商的债务为什么要让消费者来承担?请你问政府,我们应该怎么维权?
网民: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都江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商铺位于都江堰胥家镇彩虹大道北段,项目名称为高桥予乐市场,项目业主为四川予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为都有国用(2009)第13252号,用途为商业用地。经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系统查询核实,该项目共修建7栋商铺,截止目前,1、4、7、8栋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房屋),2、3、6栋暂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房屋)。其中2栋共有196套商铺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查封,查封时间为2019年12月11日至2022年12月10日。10月11日我局主动联系四川予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正在对业主办证资料进行组卷,待资料备齐并提出申请后,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按程序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0月11日 14时50分,通过电话方式与您联系,您对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表示满意, 对销售查封商铺表示不满意。
都江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