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20年4月在新都购房交首付款,由于当时有办理公积金贷款就不能提取公积金余额交首付的政策,我办理了20年10万元商贷及40万元公积金贷款的组合贷款,目前已还款1年,于2021年9月份按原政策提取了前一年的还贷本息47600元,目前我的公积金余额还有29.5万,请问一下,公积金新政执行后我怎样将现有公积金余额29.5万拿来提前还贷结清商贷(9.5万)和提前还贷部分公积金贷款(18万)?也就是怎样将那么多的余额用来提前还贷?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公积金中心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按照《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偿还贷款本息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额,且首次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之后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月还款金额×已还款且未申请提取的月数。您账户余额有29.5万元,可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直冲公积金贷款本息。
就以上情况,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10月11日尝试与您取得联系,您的电话无法接通。 若仍有其他疑问,可致电公积金中心咨询服务热线028-12329,或登录我中心网站:cdzfgjj.chengdu.gov.cn了解查询。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