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张巍于2020年8月6日入职成都四方伟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在测试部任职测试工程师一职,由于自身职业发展规划与四方公司不一致,于8月12日向所在测试组组长胡雪梅当面提出离职,于8月13日向测试部HRBP徐雅丽沟通离职事宜,于8月21日当面与测试部领导顾美营沟通离职事宜,双方协商本人最后工作交接日为9月10日,截至最后交接日仍然每天按时上班,完成安排的工作内容。9月10日当天拿到离职证明至今(10月10日)已一月有余,四方伟业仍然未结算9月工资及未休完5天年假薪酬,且截至9月10日,本人还剩余加班小时累计约24h左右。现向领导投诉,要求四方伟业结清9月工资,未休完5天年假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肖家河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办公室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立即与该用人单位取得联系,该用人单位表示会尽快核实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请您持本人有效证件,到科园三路4号火炬时代1楼肖家河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投诉登记。我们将对您现场所反映的情况以及您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定,并对确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范围内的问题进行立案,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在调查核实后如该单位确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依法依规对该单位作出查处。如您有疑问可随时与劳动保障工作站联系,电话:85141569。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0月11日14时13分与您电话联系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