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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关于中顺恒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txx910818  2021-10-09 21:09 已回复

马书记好!

      我是攀枝花市公民,因中顺恒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择手段虚假宣传,故不远千里去故地投资买房,当开发商通知收房我们不远千里高高兴兴驾车去收房时,一切都不如愿,与当时的宣传差之千里,现反映如下;

     1、小区基础配套建设未完成:(1)峨嵋山首家引入天然氡温泉的园林小区未呈现。(2)绿化面积及绿植与园林小区不符。(3)配套车位严重不足.(4)承诺的托管希尔顿酒店变更为其他小公司,以上问题多次反映都未得至正面解决(有视频、资料为证)

     2、房屋中间走道仅为1.2米宽, 且双面布房单层高达46户过道长达百米 未达至二类高层建筑走道宽度不得低于1.4米的最低标准要求,存在巨大消防等安全隐患。

    3、3000无每平米的精装修费,装饰装修却粗制滥造,装修材料以次充好 ,家具家电降低等级,该贴砖的地方没贴砖,墙面翻碱,墙面表层空鼓、起泡、门套脱皮、柜体与墙壁接缝条不牢、进门玄关鞋柜和酒柜未装,阳台所有管道裸露漏水等瑕疵问题比比皆是(有视频为证)

     4、步行楼梯应贴防滑瓷砖。

     5、公摊过大,购房合同公摊汇款单了20%左右,按行业规定11层高的房屋最高公摊是16%,结合到本楼没有入户大厅、走道窄、单电梯等情况,公摊应减少到10%左右。

    6、未做外墙保温。不符合交房条件。

     7、开发商交房应具备的'" 三书一证一表“”未与业主见面,

     8、我们买的精装房(拎包入住),必须要见装修明细及家具、家电单价等。




                                                                                                            见山府业主:19栋一单元十一楼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峨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17 09:44

网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经查,见山府一期建设施工实施与已批复的规划方案一致。业主反映的温泉泡池,作为构筑物,属于景观绿化水景配套工程,规划方案施工图未涉及此内容。水景部分按照绿化审批的图纸修建。开发企业通过两种方式履行了引进托管公司。其一为与托管公司直接合作,如:铂涛集团旗下希尔顿欢朋酒店;其二为与峨眉山嘉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嘉悦公司”)合作,由嘉悦公司引进其他托管公司,如:广东寓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拜登(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峨眉山山影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该托管公司的引进承诺确已履行。



峨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7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21 10:08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关于中顺恒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的问题,我局已获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过道的问题。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5.5.30条规定:住宅工程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和首层疏散外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见山府一期项目住宅消防疏散通道满足规范要求,并已通过消防验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书》。
关于装饰装修和步行楼梯是否贴防滑瓷砖的问题。我局已要求开发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房屋的交付。如有装修质量的问题,开发企业表示将派工程部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查看,如有问题,立即整改。
关于公摊面积的问题。经峨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核实,商品房的公摊面积要根据实地设计、配套等由具备资质的测绘公司通过实际测定。目前,商品房的公摊比率没有相关明确的法律法规。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经查,见山府建设项目房产面积测绘由峨眉山永辉房地产测绘有限责任公司测绘,并于2020年07月15日出具实测成果(报告编号:实测报(2020)第20号),峨眉山永辉房地产测绘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四川省测绘局颁发的丁级测绘资质,其按照《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编写本宗房产实测报告,保证其报告内容真实,实测面积数据准确,并承诺对其完成的实测成果质量负责。如业主对该测绘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具备测绘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复测。
关于外墙保温的问题。经我局质监站核实,见山府设计采用内保温,使用的保温材料为新型保温涂料。
关于“三书一证一表”的问题。经核实,开发企业在交房时需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书》在交房现场均有公示。
关于装修明细及家电单价的问题。房屋的装修开发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严格执行,交付必须与合同约定一致。关于家电单价的问题,您可咨询开发企业。
由于您没有提供有效的楼栋号、姓名及电话,我局无法核实具体情况,请您来电告知反映的具体楼栋号(联系电话:0833-5539347),以便我局进一步核实情况。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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