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成都东部新区何时落实育儿假休假问题,东部新区是否和省上一致娃儿三岁以下每年休育儿假10天还是另有安排?为何东部新区迟迟未在任何渠道发布育儿假相关信息。单位上也说未收到通知,是东部新区不允许耍假还是单位在作妖,麻烦东部新区相关部门明确回复一下育儿假何时可以开始休,需要哪些佐证材料?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2021年9月29日上午举行的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决定明确:“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同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生育假、护理假待遇落实。”目前东部新区未收到成都市关于育儿假的相关政策通知,待成都市育儿假相关配套政策出台后,东部新区会参照执行。
以上情况党群工作部工作人员于2021年10月13日16时23分、16时24分、17时09分,多次拨打您预留电话号码,均无人接听,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如有疑问请您拨打028-86360118进行咨询。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