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成办函〔2019〕69号 中保障对象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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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投诉】成办函〔2019〕69号 中保障对象不合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0-08 22:20 待回复

2021年9月27日,成都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回复“经核实,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二)保障对象:“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是指因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户籍在被征地所属村(社)且年满16周岁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规定,因您的户籍在福田街道龙游村7组,所征土地为龙游村8组,故无法纳入此次社保安置。”

此条政策对我家极为不合理,几十年前原6组分拆为6、7、8组,分拆后我家土地半数位于8组,而户籍为7组,半数田地已被征用,为什么不能享受社保安置?

述求:社保安置或是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恢复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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