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泸州 » 市委书记杨林兴 » 建议对房屋销售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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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建言】建议对房屋销售进行监管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0-08 21:42 已回复

20191126日,我在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敏捷•江城源著)楼盘(开发商为:泸州市敏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房并签订购房合同。20216月向泸州市房管局查询得知,合同未备案。于2021612日,向泸州问政平台反映,但仍然是一句空话,仍然未得到备案。合同约定2021930日交付房屋,按要求接房时,房屋未完成合同约定内容,且开发商不管不问。经多方了解,按照合同交付房屋可能存在违法行为。购房时承诺的内容也得不到回应,合同上约定的内容也无法得到保障。经我这次购房,我觉得购房太难了,合同条款开发商是想改就改想调就调,调不了的就签订补充协议改变主合同,想得到合理的合同条款保护太难。合同里约定的内容也可以爱答不理,难到只有通过法院才能处理这些问题吗?如果开发商存在违法行为,没人举报就当没违法吗?房屋质量可以监督,为什么销售上就没有监督或者说有监督购房者不知道?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茜草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01 09:14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关于合同欺骗问题
经调查核实,江城源著购房合同系标准文本合同,未发现有欺骗条款。
二、关于合同未网签备案问题
经核实,您在2019年11月购房时,是以按揭方式签约并网签,因不符合按揭条件,按揭未通过,一直未网签备案。您于2020年7月付完全部房款,因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变化的,合同当事人双方可持相关材料到市房屋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办理合同备案变更,该情况在2021年6月您首次反映时,在我局召集您和开发企业协商座谈会议上就已告知于您。
三、关于合同约定、购房时承诺内容争议问题
2021年6月,我局召集您与开发企业座谈协商,在会上已就有关问题基本达成一致意见。会后,您与开发企业又协商调整了关于解决争议问题的方案。近日,我局再次召集您和开发企业协商达成了解决意见。
如您仍有疑问或者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规范科,电话:0830—2294228,茜草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场监管所),联系电话:0830-2612671。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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