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委市政府领导:
我是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一期安置房一名普通住户,所居住的安置房(安置泸州市园科所和原种场以及周边零星农村人家,有一、二期是2008年修建竣工,约有25幢楼),2008年以后至今约有上千户家庭居住着。
由于房屋建筑质量差,属砖混预制板给构,2008年汶川地震也有影响,2011年起我家房屋就出现楼顶渗漏雨水(我家于2010年6月装修好后住进,是顶楼),近年来墙面,门洞,阳台等多处地方出现裂缝越来越严重。
今年2月份我在泸州新闻网的网络问政平台咨询泸州市住建局,电话回复我说安置房当年没有划规该部门管理。然后我又多次反应给黄舣社区管委会,也没有什么答复。。。
9.16泸县地震后,与一期、二期安置房住户闲聊中交谈中发现房屋裂缝家庭很多,每幢楼都有!也给社区领导反应了情况,只言找政府反应找上级领导。。。
现恳请市委市政府领导从安全各方面、关心并体恤民情,派员实地调查了解,我所说情况属实无夸大,黄舣镇一、二期(或三期)安置房真的都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致谢!!!
下附:若干住户房屋危情图片
留言人:赵伟
2021年10月8日15:30时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关于黄舣镇一、二期安置房住入住人员安全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反映的黄舣镇一期安置房15号楼于2007年竣工,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现场查勘501房屋存在局部屋面及外墙面渗漏、天棚沿预应力空心板板缝抹灰层开裂情况,未发现您反映的墙面、门洞、阳台等出现裂缝的情况。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屋面、外墙面防渗漏质量保修期为5年,装饰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综上所述,您反映的质量问题已经超出了质量保修期,屋面、外墙面渗漏问题属房屋共有部分,建议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天棚沿预应力空心板板缝抹灰层开裂问题应由业主自行维修。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监站,电话:0830-3123548。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