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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求助】9岁孩子修改名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0-07 19:41 已回复

我的孩子今年9岁,由于孩子出生时,名字取得匆忙,导致名字有谐音,经常被嘲笑,现想给孩子改一个名字,请问可以修改吗?需要哪些手续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都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0-21 15:46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公安分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按照成都市现行户籍管理相关规定,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姓名:(1)由乳名改学名;(2)因父母离异更名; (3)父母再婚后子女更名;(4)因收养关系成立更名;(5)因收养关系终止恢复收养前姓氏;(6)同校或同班学生重名。未成年人更名由父母或收养人、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办证中心申报。离婚后子女申请更名的,须经亲生父母双方同意;再婚后子女申请随继父(母)姓的,须经亲生父母和继父(母)同意。
所需材料:
1、《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申请表应由父母双方签字。父母(养父母)婚姻存续期内申请未成年子女变更姓名时,任意一方到场即可。离异夫妇需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时,父母(继父母)无法同时到场的,提供不能到场方同意更名的公证书。)(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父母双方和未成年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亲离婚证(父母离婚的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死亡证明(父[母]死亡的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6、收养证或解除收养证明(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的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7、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8、根据申请理由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以上情况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10月13日11:15分许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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