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领导,去年商务局招商的电商中心搞得个(悠购供应链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到现在都还没解决,资中的劳动监察也是不断的推诿,不解决,不立案,都快一年了也没个说法。公司老板还在各地逍遥,请领导尽快回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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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您好!您反映“拖欠工资”的问题已收悉办理,现回复如下:2020年9月1日,资中悠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职工20多人来人反映,该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接举报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即启动劳动监察程序,于9月1日当日立案(案号【2020】090109号)调查处理。2020年9月2日,我局依法向资中悠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资人社监询字[2020]第08号),要求该公司于2020年9月4日16时前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公室接受调查询问。该公司拒绝签收,我局采用留置送达到资中悠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办公点张贴,并有县商务局、水南镇政府及四通社区工作人员在场签字证明。同时,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又以短信形式通知该公司法人杜某和实际控制人凌某,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前来接受调查。但杜某和凌某两人均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接受调查询问和提供相关材料。2020年9月8日,我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资人社监令字[2020]第17号),责令该公司2020年9月11日前足额支付该公司24名员工工资。公司逾期未支付。2020年9月25日,我局依法将该案移送资中县公安局。2021年2月5日,公安机关受理该案,受案登记文号为内资公(治)受案字【2021】679号。同日,县公安局以未发现有犯罪事实发生为由,将该案件退回。2021年2月2日,我局依法将资中悠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法人、实际负责人予以“资中县2021年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同日,相关部门审核后将该公司及法人、实际负责人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2021年3月10日,我局依法向资中悠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资人社监处决字[2021]第1号),要求该公司在收到时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支付该公司员工共计18万余工资。待本决定书收到之日起6个月行政诉讼期满,该公司仍未足额支付本公司员工工资,我局依法将该案移送资中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目前,我局正在与县法院积极对接移送该案相关事宜。如您有新的意见或建议,可向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或咨询,联系电话:0832-561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