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省级政府部门 » 省政府组成部门 » 公安厅 » 关于辅警待遇问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其他 咨询】关于辅警待遇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9-30 13:12 已回复

四川辅警是否改革?改革后工资是否提高?辅警签订劳动合同法但为什么重大节日春节,国庆加班不享有三倍工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公安厅信访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30 16:04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们已转送相关部门办理中,将尽快答复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公安厅信访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0-14 09:12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
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关于四川辅警是否改革的问题。为深入推进我省公安机关辅警管理制度改革,今年3月1日,《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对辅警职责、招聘、管理、保障等多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规范,提升了辅警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目前,省公安厅围绕贯彻落实《管理办法》,正进一步研究推进辅警层级化管理、统一服装和证件等工作。国家层面正在研究论证面向特别优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人民警察等配套办法,我省将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及时推进落实。
关于“改革后工资是否提高?春节、国庆加班不享受三倍工资”的问题。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警务辅助人员的总体薪酬标准应当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因素,按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合理确定”,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实际总量控制,由同级人民政府负责保障,具体工资构成及其标准由招聘单位在薪酬总量范围内细化制定。据掌握,今年以来部分市(州)、县(市、区)在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过程中,已适当提升了当地辅警工资水平。
请您继续关注、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