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8月28日反馈南充市嘉陵区火花镇泥溪口村安置房未办房产证等相关情况,于9月15日收到回复,回复称:“已按照市、区关于还房不动产办理中遗留问题处理的相关会议纪要精神在加紧落实补办中按照市、区关于还房不动产办理中遗留问题处理的相关会议纪要精神在加紧落实补办中。由于嘉陵区还房建设相关手续补办工作的存量巨大,需要的相关费用大,补办过程需要一段较长时间,预计南溪佳苑的产权办理工作2022年内完成。”我想继续追问:
“市、区关于还房不动产办理中遗留问题处理的相关会议纪要精神”是指什么精神内容。
我们属于正常安置,怎么就变成遗留问题了,就是是遗留问题也是你们建设局拖出来的问题,为什么要让老百姓承担不良后果呢。
回复中提到工作量大,我就想问工作量大也是你们自己的问题,不应该成立专项工作组等方式处理吗?
回复中称预计2022年内完成,又会导致我退出开展房屋出售工作,给群众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和严重的经济损失,贵单位纪检督促部门不追责吗?
请回复单位逐一回答,不要笼统的套话。谢谢。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