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你好:在东部新区上班,快要生小孩儿了,但是生育险还没满一年,能生了以后,再补缴吗,可以报销吗。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关于印发<成都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合并实施办法>的通知》(成医保发﹝2019﹞30号)文件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中断生育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或欠费4个月(含4个月)以上的人员,自重新参保之月起连续不间断足额缴费满12个月后,生育保险按本办法规定执行,鉴于您生育时生育保险缴费未满12个月,所以您暂时不能享受相关报销政策。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9月30日13时36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