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关于成都人才公寓政策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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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关于成都人才公寓政策相关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lsj007  2021-09-28 14:35 已回复

尊敬的市委书记:

      您好!

      关于成都市购买人才公寓相关政策——工作单位注册地必须为成都市才可以满足人才申请资格,此条规定将大批工作在成都并想要申请人才认证的研究生拒之门外,本人是与北京总部签订的劳动合同,但是实际工作地在成都,社保也是由总部在成都本地的下级单位缴纳的成都市社保,研究生毕业以后本想在成都定居,并且已经将户口转到成都市,想要申请人才资格却被该条政策卡脖子而困惑至极。

        近日也电话咨询过相关的单位,但是得到的回复是:相关单位早已认识到这个问题,但是依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并说道这是公司自己的问题,如果需要申请人才公寓,请重新签订成都市的劳动合同。像这种不负责任的回复是否违背了初衷?

        根据第二批成都市集中供地计划,将有大量的土地被规划为人才公寓住房,足以见得成都政府对今后人才引进的重视,但是此项规定显然让大批优秀的人才望而却步,政府应该拿出足够的诚意来真正关心群众所需所想,而不是一棒子打死刻板按照文件执行。如依然不能申请人才资格,请有关部门给予合理的解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人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0-29 14:21

尊敬的网友:
您好!你反映的信访诉求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10月29日与您电话联系,对提出“成都市人才公寓政策不完善”等建议进行了详细沟通并向您介绍了相关政策,您对我们工作表示理解。
成都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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