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于前段时间申请并通过了高新区的人才公寓资格。想咨询一下,如果后续本人由于跳槽换了工作,但是公司注册地以及社保缴纳地仍为高新区,那么我的人才公寓资格还在吗?
如果不需要重新申请,那么因为换了单位,还需要做其他什么操作吗?
如果之前的资格被取消,需要重新申请,那么我的资格排名顺序是否会重置,即是否会按照新的资格取得时间来排序?
谢谢解答~~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您咨询人才安居资格相关问题,2021年10月8日15时31分与您电话联系,已向您做政策解释说明。如有需要,您可拨打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房产处电话:028-85339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