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好,我是雷波县一农村妇女,60岁,2019年4月报案被攀枝花市米易县吴修建(513029196810050353)团伙诈骗6万7千元。警察说我们是以谈朋友的方式,自由转账,不予立案。第二天我补上对方骗我向3个人相关的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转账,银行卡转账记录。第三天警察叫我到公安局说,已经立案调查了,案件属于多人团伙作案,让我等消息。19年,20年和21年我多次到到雷波县公安局走访,每次都是以在调查,慢慢来,让我等消息。后续我到吴修建本地走访,了解到该男子常年出门,偶尔回家,在当地有偷鸡摸狗,坑蒙拐骗行为。今年5月又告诉我,不属于诈骗不能立案了,一男子公安人员凶神恶煞,不耐烦的叫我签类似撤案的文件,我没有签字。我说想看下当时报案时的单子,他说我没有资格。我请求领导帮我找回养老钱,避免更多人被骗。现走投无路,无人帮助,望书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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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凉山州12345州长公开电话反映“我是一个农村妇女,无钱无权,谁能帮我”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19年9月4日,您到雷波县公安局报案称:2018年底至2019年4月期间,您被吴*建骗了6万多元。经查:吴*建系攀枝花市米易县人,之前在雷波县新区建设工地务工,2018年11月份吴修建因受伤在雷波县人民医院住院,吴*建多次到您在雷波县锦城镇南街开办的杂货铺购物后二人认识,经过交往二人相互了解到都是单身,吴*建多次邀请您一起吃饭,您都未参加, 您们二人相互产生好感后再经过他人中间撮合,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2018年12月18日开始,吴*建以女儿生病、还未在工程中结算到工程款、自己手机遗失要买手机等理由,多次向您借款,至2019年4月4日,您共借给吴*建67300元,2019年4月8日后吴*建失联。
综上所述,该案的资金系二人建立男女朋友关系后吴*建向您的借款,按照《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意见》、《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关于严禁越权干预经济纠纷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该案不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建议您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追回借款。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经办单位:雷波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经 办 人:邓德强
联系电话:0834-8822030
雷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