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城管综合执法局各位领导,请问你们在处理翡翠园三期三栋一单元1701.1704楼顶违建就没结果了吗?有熟人就可以随意搭建吗??现己搭建完工,给个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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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您好!您反映“违章搭建”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一、调查情况:2021年10月9日,我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动中队负责人带领3名执法队员再次开展实地核查。经核查:水南镇翡翠园三期1单元1701、1704业主在顶楼现浇屋面,已现浇完工,反映的情况属实。二、处理情况:(一)2021年9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发放了《责令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责令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公告》,要求当事人于2021年9月15日前自行拆除,至今当事人并未自行拆除。(二)根据《内江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需由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认定是否属于违法建设,我局正在积极联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规划认定,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认定后,我局将依照其规划认定依法按程序进行处理。感谢您的来信,如您有新的意见或建议,可向资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或咨询,联系电话:0832-5511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