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9.1.15号考完科一,2020年去考试科二没过,后面疫情原因,就没有办法学习了,于2021.9.25教练告知还有几个月要过期了,我想了解一下是否有可以延期半年这个政策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至相关部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尊敬的网友:
您在《问政四川》专栏中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章、第二节、第三十七条规定,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学习驾驶证明。第三十八条规定定,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公安部在疫情恢复考试后对在疫情期间考试时限过期的学员进行了延期,您是在2019年1月15日考试科目一成绩合格,有效期三年内完成考试,所以不符合在疫情期间因过期而统一延期的情况,所以建议您在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驾驶人考试。
感谢您的留言,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0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