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交通部门,对于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不文明行为,毫无作为。作为守法市民,经常被右转/左转机动车逼停在斑马线,也曾经被机动车撞到在斑马线上。请问领导,现如今成都市对于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没有治理的情况下,如何保证人民出行安全,尤其是灵敏度不如成人的老年人和儿童?人民出行安全得不到保障,如何提高幸福感获得感?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秩序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调查,针对行人过街问题,我们将协调属地分局加强对机动车礼让行的管理。“机动车礼让行人”是指机动车在遇行人通过路口、路段时,应当减速行驶并停车让行,待行人已安全通过时,方可继续行驶。就群众反映的机动车经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的违法问题,交管局在日常工作中,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按照《道法》第90条;《实施办法》第65条第11项实施扣3分罚款20~50元的处罚标准。下一步将加强对机动车礼让行人的违法监督和处罚,并通知属地分局加强管理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