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家因受地质灾害滑坡影响,房屋出现严重变形,目前准备列点搬迁,但是由于周边另外找地势修建房屋基本都是基本农田,选址存在重重困难,由于我岳父跟我们是一个村不同社,相隔不远,我岳父名下那有多的宅基地可建房,由于我也没有多的兄弟姐妹,想着自己爸妈和岳父他们房屋修建在一起,以后也好照顾,特此,咨询下各位领导,可否考虑实际情况,为农户办实事,地灾搬迁户可否垮社在他人宅基地上修建房屋,谢谢。
网友:您好
你户享受地质灾害搬迁政策,但不可跨社修建房屋,若您还有疑问可向我局咨询,电话028-36209326.
王小明你好,针对你所提出的问题作出如下解释回复: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川农〔2020〕43号文件规定:“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用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所以你户只能在本社提出宅基地用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针对你户受地址灾害影响需要申请异址新建房屋的问题,建议将户口迁至岳父所在社,协调宅基地进行申请重建。若无法迁户,建议在本社内协调宅基地进行申请重建,如占用农用地需按相关规定到自然资源部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