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和国庆节按理来说是国家法定节日,中秋节不放假就算了,说什么挪到国庆放假,结果国庆前该有的调休让全员上班,并且节假日中包含了正常调休,相当于国庆只放了一天。那么请问,监狱国庆都要放三天,而链家只放一天,这算不算是不将法律放在眼里,请严惩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的相关规定,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若您的合法劳动权益确已受到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情形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您可向实际工作地所在辖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情况并进行书面投诉,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若您对用人单位发放的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有异议的,也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锦江区人社局行政执法科联系电话:86624794,锦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系电话:86753565,地址:锦江区福字街86号)
工作人员于2021年9月27日与您电话联系,核实具体情况后,向您告知了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维权途径,您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