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7月27号到7月31号报名参加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锦华分社安排的九寨沟—黄龙景区的旅行,(本人之后跟旅行社索要发票,旅行社并没有兑现承诺出具发票)在报名参加时该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告知本人不会出现任何的商业交易活动,但是在旅行途中导游以各种借口带我们经过了三个大型购物场所,如珠宝,蜜蜡,藏药材店等,之后在回成都市区的途中导游还在大巴车上推销土特产,本人及同行伙伴告知导游不要商品,之后导游就进行人身语言攻击,当我们想拿手机收集证据时,导游强行抢夺本人的手机,之后青羊区和武侯区文体局一直没有去找旅行社和本人核实及协商处理情况,本人维权艰难,希望相关部门帮帮本人。如果实在没有相关部门处理,我只能选择报警,让警察去找该旅行社和你们旅游相关部门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青羊区文体旅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投诉调解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与旅行社联系,了解核实情况,旅行社已出具情况说明,但您不认可,已向您做了解释。
青羊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