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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咨询】如何获取这个联系函?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9-24 10:41 已回复

我在成都公安微户政的微信公众号申请中级职称落户时,有一个问题是,是否已经取得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联系函,但是并没有提醒如何取得这个联系函。因此,请问相关部门,如何取得这个联系函?找哪个部门?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24 16:56

来信人,您好!
您所咨询“居住证积分入户”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来信人咨询:“您好,我想问一下如果现在的居住证是办的成都青羊区的,我现在住的地方也不是居住证上的地址,但也在成都,但我想落户温江可以吗?”
二、处理情况
我分局办证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来信人了解到,来信人现想以居住积分的方式落户其配偶在温江区的住房上,咨询青羊区的居住证可以吗?我办证中心工作人员作出如下解答,若来信人以居住证积分入户落户直系亲属住房的,其办理的居住证上的地址为成都市内地址即可。
三、与来话人联系情况
2021年9月24日14时25分,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已与来信人联系,告知其以上处理情况。来信人表示感谢。
若还有疑问可打咨询电话028—82740942(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咨询,也可到办证中心现场咨询(地址:温江柳城南江路116号)。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2021年9月24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28 14:15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办理中级职称入户联系函可按以下条件和流程办理:
一、办理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
2.职称:按照国家、省、市职称有关政策规定,经过评定、以考代评等程序,取得经职称管理权限部门(人社部门)核准的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除国家人社部、四川省人社厅授权在蓉央企或国企直接发放的职称证书外,其它企业发放内部使用的职称证书不属于本申请办理范围。)
3.社保:经办时为温江区用人单位有效参保人员,且最近12个月由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参加基本社会保险。
二、申请材料
1.用人单位和人事档案保管机构盖章的《成都市引进人才(职称)认证申报表》(在“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常用表格-下载打印后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三代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原件;
3.本人有效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证书全部内页);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表复印件1份(复印全部页面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和骑缝章);
5.职称评审通过的文件复印件1份(复印全部页面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和骑缝章,成都市本级或各区(市)县人社(职改)部门发放的职称证书可不提供评审通过文件〕。
6.最近12个月参加成都市基本社会保险证明。
注:
1.取得国家规定“以考代评”方式的中级职称(即:经济、会计、审计、统计、
出版、翻译和卫生技术系列),需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家人事考试中心或行业部门专网上查询确认的网络截图1份。
2.非成都市本级或各区(市)县人社(职改)部门发放的职称证书,还须提供人社(职改)部门授权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复印件,并提供核发证书的单位联系电话(座机)或官方网络查询方式(请申请人提前查询核对并提供截图,工作人员需现场核实)。
三、办理流程
1.登录“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下载并填写《成都市引进人才(职称)认证申报表(职称入户专用)》
2.用人单位(社保缴纳单位)和人事档案保管机构按要求在以上表内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本人持业务办理所需材料至相应人才中心申请;
4.等待人才中心工作人员审核;
5.审核合格的,人才中心出具《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
若有疑问请致电温江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028-82721985地址:温江区大南街五环广场7号楼二楼人力资源智慧服务广场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9月28日9:40时,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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