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长王凤朝 » 德商光华天骄城-全成都罕见燃气外立管正面窗旁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城建 投诉】德商光华天骄城-全成都罕见燃气外立管正面窗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RUIrui1994  2021-09-23 21:46 待回复

尊敬的领导与有关部门的同志:

我是成都市温江区德商光华天骄城的一名业主,该项目位于温江洪江路1500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51011520205122,开发商为成都德乾置业有限公司。虽未到收房期限,但通过实际的现场情况,就如下问题请求有关部门介入核实,并希望得到明确答复:

问题:新风系统“鸡肋”安装,极易导致新风系统如同摆设!

1.现场实际情况描述:

小区3.4.5.10.11栋户型,其新风系统的进风口(业主最初询问过是进风口还是排风口末端,开发商明确已明确回复为进风口),开孔安装位置在阳台靠近客厅的墙面,其外侧仍有最外层墙面。其中,4.5栋外立面已封窗(仅保留阳台另一侧小窗未封闭),3.10.11栋阳台未封窗。据悉该小区其他部分楼栋,其新风口的此孔安装在最外侧墙。

2.业主问题描述:

《JGJT 440-2018 住宅新风系统技术标准》——2.0.1新风:引入室内的室外空气。2.0.2排风:室内排至室外的空气。4.1.2新风系统的气流组织应进行优化设计,室外新风应直接送入卧室、起居室等人员主要活动区,并应将室内空气排至室外。

由于阳台为日常人员经常活动区域,且虽然目前窗户未封闭完全交付,但于情于理,业主都有选择封窗的权利,并且无论是否封窗,气孔开在此处,根本达不到新风设备换气功能的最大效率!

本房为精装交付,其交付清单中明确有新风系统,如果新风系统达不到预期最佳使用性能,凭什么要消费者强制买单?算不算欺诈消费者?

预售房,开发商也并未和买家确认过是这种设计,现在已经影响到业主以后的使用效能了,业主也只能忍气吞声照单全收吗?同样的一房一价的标准下合法购买的商品房,为何要让我们承受新风系统的使用不便?

难道说,开发商只为了符合国家强制要求的最低标准,完全不考虑业主的实用性,想怎么设计都可以?房地产企业,如此庞大的经济团体,并且房子是一个商品更是每一位业主的“家”,也是每个人的栖身之地,这样的企业是不是更应该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3.已了解的开发商的解释:

2021-09-22 开发商人员已明确回复如下:(本数据来源于2021-09-22项目现场开发商与多位业主沟通中的信息,在场人员均可证明真实性)

1) 该风口确认为进风口;

2) 无法为业主开到最外侧墙的原因为,4.5为外立面公建化建设,政府要求不能开孔;

然而:并未解释3.10.11栋为何如此开孔,另外,小区的外立面公建化还有6.7栋。而且,开发商承诺4.5栋业主后期安装锅炉需要开孔,开发商负责免费帮忙开孔。这不是和2)的解释互相矛盾吗?

4.业主的诉求:
  请有关部门核实开发商如此设计安装的真实原因,为何有更优于实用性的方案不做,要做出如此“鸡肋”的设计!难道说,强制标准要求内,就可以任意操作,不讲究任何实用性和美观性这些人文基本需求吗?并且强烈要求开发商在交付前,将该处改至最外层墙处,且不能影响我房屋其他处的基本性能!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