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长王凤朝 » 德商光华天骄城-全成都罕见燃气外立管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城建 投诉】德商光华天骄城-全成都罕见燃气外立管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9-23 21:28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与有关部门的同志:
我是成都市温江区德商光华天骄城的一名业主,该项目位于温江洪江路1500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51011520205122,开发商为成都德乾置业有限公司。虽未到收房期限,但通过实际的现场情况,就如下问题请求有关部门介入核实,并希望得到明确答复:
问题:所谓的德商“高端”楼盘,其燃气外立管设计“奇葩”至极,全成都罕见!
1.实际情况描述:
小区4.5栋为无生活阳台的横厅户型,其燃气外立管直接从建筑最外侧、最凸出、最显眼的大阳台窗户旁过,且管道大面积悬空而非贴墙。另,小区4.5栋为明确的外立面公建化要求,其立管那面直接朝向即将通车的“温江第二条光华大道”光华8线。小区其余楼栋,其外观位置多安装于建筑楼凹处,并且一般贴壁铺设。
2.业主问题描述:
本人购买的是德商广告宣传的,“德商位于城西的第一张名片——光华天骄城”,其最面向外界的建筑物的外立面,竟设计出多条明黄色亮堂堂的外立燃气管,贯穿整个建筑的横切面!德商为其第一张名片交出这样一封“奇葩”的答卷,是最优解吗?作为一名成都市民(德商是成都本土高端房企),作为途径光华8线的行人,作为一名业主,我认为这份答卷并不合格,甚至感到“丢人现眼”!
《四川省燃气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新建工业和民用建筑需配套建设燃气设施的,其燃气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移交建设档案资料。
参照以上法规,燃气设施与主体工程均为多个同步原则,那么,为何还会生如此“奇葩”的产物!作为一名普通市民,没有相关的燃气和建筑知识背景,从法规的常识的底层逻辑出发,实在想不明白,究竟是谁?在整个漫长的设计、定稿、施工过程对这种“奇葩”造型视而不见!
目前,已见过的多方图纸,土建、燃气、总平面图,该处的位置并不一致,我们普通人不懂其中缘由,还需权威人士判断。
3.已了解的各方解释:
(以下梳理来源于2021-09-22小区现场多方协谈与小区业主多方咨询获得的答复,可求证。)
1)开发商:燃气管道是天然气公司设计与安装,去问天然气公司。业主与天然气公司确认改管方案在不考虑成本的因素下可行时,开发商表示怀疑,并且提到现在改管,涉及到其他各种麻烦,如保温层重做等,会影响如期交房,最终未与在场业主达成一致。
2)天然气公司:本来设计在凹处的方案从法规要求来说是可行的,但考虑到施工难度比设计在最外侧大一些,并且施工开发商需支付的费用更高,故未执行。另,与业主沟通的两种改管方案,原则上可执行,但施工有难度,并且成本较高。
3)监理单位:表示燃气这一部分属于“特殊”的一个部分,但承认对项目的整体均具有“名义”上的监管职责。从咨询至第4天,其表示仍在确认中。
4.业主的诉求:
走过成都的大街小巷,本人从未见过如此的安装方式。咨询过身边一些相关行业的朋友家人,均表示常规的不会这样设计。那么,既然有更常规的设计安装方式,且合法合规,为何特立独行,剑走偏锋,搞成这样一出“奇葩”笑话!我们老百姓真的不懂,多方施工的过程中,究竟是因为哪方的意见或原因造成现今景象?难道没有一个统筹责任方吗?各自执行各自的?
即使外立面公建化并未明确要求外立面不能走管,但在合法合规情况下,明明有可以将公建化更达极致的方案为何不做?难道说,不优先考虑常规与最优,只要合法合规,就可以在边际要求内随意发挥?
只要“常规方案即改管方案——将立管改立至转角的凹处”是可行的(见3中第2点),那么就强烈要求执行整改方案!并且不应该由还未收房的业主来买单!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社会诉求服务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0-22 14:24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转交给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对结果进行公布。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0-22 14:46

问政四川网友留言已经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该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关于德商光华天骄城4栋、5栋燃气管线设计不合理和美观问题,经核实,德商光华天骄城4栋、5栋燃气管线,该小区开发商按照程序向温江区兴能天然气公司申请安装。根据开发商提供的建筑图,由温江区兴能天然气公司委托设计院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相关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经燃气设计院、温江区兴能天然气公司、德商光华天骄城开发商审核确定,管线设计安装合规合理。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第10.2.27条“燃气立管宜明设”、《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第4.3.31条“燃气管道宜为黄色”规定,燃气管线外观和设计均符合规范要求。
2021年9月30日,我局组织区住建局、涌泉街办、兴能天然气公司、德商光华天骄城、小区业主召开小区燃气安装民生诉求协调会;
德商光华天骄4、5号楼户内燃气管线改管和移插线盒问题,由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知情同意书,开发商报送整改名单,温江区兴能天然气公司负责实施。业主建议调整外管安装位置,温江区兴能天然气公司现场与业主再次沟通说明,立管安装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中相关要求,业主无异议。
我局将会同住建局,督促德商光华天骄城小区开发商与温江区兴能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协调配合,加快整改户内燃气管线,做好业主沟通解释工作。

成都市温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22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