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区双元街45号顺和苑,5栋2单元不经过204住户同意,自行提交材料安装电梯,并公示。我们对此有意见,也向社区提交了反对意见和书,希望社区可以搭建平台解决问题,但是一直没有给我们解决问题,市长热线也打过几次。根据国家政策虽然我们 一家人没有反对安装的的权利,但是我们有知情权,和对于电梯安装方案的意见权利啊,完全略过我们不和我们商量方案,他们现有的电梯安装方案,对我们房屋的采光影响很大,其他噪音和进出的不便就更不提了。 去社区反应,社区的态度很强硬就说他们符合条件就把我们打发了,我们作为一个单元的业主,即便政策倾向大部分居民,难道我们少部分居民就没有权益了吗?我们就不是小区住户呢吗?这个政策是不是太欺负人了。我们是太憋屈了。我们不但不得不同意其他人在门前安装电梯,我们连发表意见的权利都没有了吗?
市民:
您好,您所反映“顺和苑加装电梯”的问题,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进行调查了解,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政策解读: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遵循“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保障安全”的原则。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利害关系人公示期间对增设电梯方案无实名制书面反对意见。公示期间,因增设电梯受到影响的利害关系人对电梯增设方案有实名制书面反对意见的,业主协商不成的,社区居委会组织协调,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属地街道办事处搭建平台,召开协调会,可就补偿方案进行协调,如仍未达成一致的,业主可到法院申请走司法途径提起诉讼,由司法部门调查取证。
以上处理情况已于2021年9月28日14:28分联系您,您的电话未接通。
浆洗街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