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办营业执照,办的花瓣物语因子,因为花瓣因子办不了,审批局工作人员和我说的到时候办招牌可以简化成花瓣因子,但现在招牌审批,一直不让我过,就说不行,然后,推拖说的当时哪个给你办的营业执照,你找哪个给你审批,
您好!您所反映的“一直招牌审批不让过”这一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业务科室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简阳市花瓣物语因子花铺”在招牌设置咨询时,拟以“花瓣因子”设置牌匾名称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我局工作人员在您前期咨询时,已明确、准确告知您招牌设置内容应当是“花瓣物语因子”并向您说明、讲解了法律法规依据。
《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二十八条规定设置招牌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有关机关批准的名称证明”,而依据《成都市招牌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招牌内容原则上限于市场监管部门或主管部门登记、核准的单位(商家)名称、字号、商号、标识或经批准的规范化简称......”。您拟申报的招牌名称设置应当是“简阳市花瓣物语因子花铺”。
依据《个体工商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个体工商户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规定,您营业执照核准的“简阳市花瓣物语因子花铺”名称可以适当简化,店铺的牌匾可以简略成“花瓣物语因子花铺”。但是,不可以从“花瓣物语因子花铺”改名为“花瓣因子花铺”。经我局查询核实另一个体工商户“简阳花瓣因子花店”营业执照名称已核准通过,若“花瓣物语因子花铺”改名为“花瓣因子花铺”名称设置后,会使公众误认为“花瓣因子花铺”就是“简阳花瓣因子花店”的误解。
综上,您以简阳市花瓣物语因子花铺申报招牌设置,名称简称应是“花瓣物语因子”而不是“花瓣因子”作为招牌名称内容对外发布。
以上情况,我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9月24日与您电话沟通。
您表示理解、认可并对我局的工作表示感谢!
简阳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