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2020年结婚后将名字加到老公于2014年所购的简阳市雄州大道南段一套住宅的产权证上,现我想将自己德阳市的城镇户口迁到简阳市住宅所在地址,并将新出生的宝宝上户在简阳市,请问需要什么手续呢?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成公通〔2019〕40号)文件规定:“市外人员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投靠人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是指在本市连续办理居住证满3年、或办理结婚登记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以申请入户之日起上溯计算”。您与丈夫结婚登记1年多,但您未办理成都市有效期内居住证,因此您不满足夫妻投靠的前置条件。您的全日制学历是大学本科,年龄34岁,您可按照《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成公通〔2019〕40号)文件规定:“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承包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毕业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0月9日9时50分许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如有疑问,请咨询电话:028-27266123。
简阳市公安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