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自贡 » 荣县 » 农村宅基地重建,需要支付5000元规划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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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投诉】农村宅基地重建,需要支付5000元规划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9-22 10:17 已回复

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家住荣县正紫镇卫星村11组,2020年11月份左右,因我家房屋年久失修属严重危房,已无法居住,于2020年11月份报村上、镇政府、县国土规划局后在原宅基地修建小青瓦新房,在修建之前被告知我家宅基地属城乡规划区内,如要修建需支付5000元规划费,因当时急于居住需求,便给荣县国土规划局工作人员交付了5000元,但被告知无正式发票,也未开具任何收据!
在此,还请各位领导核实该收费是否合理合法为盼!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27 11:27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留言反映2020年11月左右修建农村住房时,荣县国土规划局工作人员向您收取了5000元现金规划费的问题,现由自贡市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将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职能调整到了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 2020年3月27日印发了《荣县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荣县府办函〔2020〕6号),对我县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职能和程序等进行了明确。您修建房屋时,规划区范围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职能我局已移交县行政审批局。
2.农村住房的审批不收取规划费等相关费用。
3.经与我局工作人员核实,无收取规划费的情况。您可以向我局或纪检部门提供相关依据,便于进一步调查核实。
4.若存在有人冒充我局工作人员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我局将向公安机关报案。
感谢您的留言!
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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