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路边停车的公共资源占用费是什么费?收费的标准是什么?我9月16号下午18:51在广汉浏阳路西二段停车,一个收费员让我扫个人微信支付了停车费,第二天早上08:34玻璃上又贴了一张收费单。在9月19日下午5点我在抖音发布了咨询是否是否合理合法视频,截止20日下午5点仅一天的时间浏览量17.1万,点赞7292,评论935条,然后视频被抖音删除,具体删除原因不明,视频评论中大多数人表示车没动的情况下曾被重复收费,且资金为个人微信付款,后多次反馈收费公司均未得到解决。我想问领导以下几点:
1、路边划白线收停车费这项收费是否合理合法?
2、如果收费合理合法为什么路边均没有公示收费标准?
3、收费单上收费内容为公共资源占用费,那这公共资源占用费收的钱去哪里了?有让机器扫码也有让扫个人微信付款,也没有发票,请问该项收费如何纳入审计监管?
5、为什么收费了收费单上还有免责声明:收费公司不承担车辆保管业务,车辆丢失、剐蹭、损坏概不负责。
6、如果马路边停车要收公共资源占用费,那请问人行道摆餐桌,各种共享单车机动车停放,广场阿姨跳广场舞是否都应该收取公共资源占用费? 难道公共区域不属于公民享用?公民购买车辆、保险、燃油的时候是不是已经向国家缴纳了养路税燃油税车船使用税城市环路通行费等各种费用。
希望领导能回复如上6个问题 感谢!
来信朋友:
您好! 您于2021年9月20日通过“问政四川”提交的来信题目:“【交通 咨询】广汉城市道路路边划白线收费是否合理合法”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目前广汉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是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广汉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广汉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规范城区机动车临时停车收费标准(广发改价〔2013〕03号)》等政策规定执行,收费时间8:00—20:00,每辆车收取3元/次停车费,当日超过24:00的,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如需领取电子发票请关注“汇鑫实业”公众号,绑定车牌缴费后可在公众号中领取电子发票。
二、如您在广汉市区的临时停车位泊车时遇到停车等相关问题时,请联系运营单位广汉市汇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838-5100099,带来不便,请予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