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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拆迁安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9-18 15:39 已回复

领导您好!多有叨扰!我是成都市天府新区新兴镇梅家6组村民,近期我村涉及部分土地集体租赁给一个老板开发,就涉及到土地和房屋拆迁,我老婆是2017年因夫妻投靠到我户口,迁入我村。迁入前是泸州市纳溪区城镇户口。请问,我老婆能享受拆迁房屋安置和其他相关补偿待遇吗?另外,拆迁安置是一个人60平方(其中35平不需要补钱,剩下的15平需要补1800/平,剩下的10平需要补2800/平,如果超出60平/人的又该补多少钱一平呢?是这样的吗?就这个问题引申另一个问题,安置房屋的坐落在农村土地上修建和城镇土地上修建的补差额是一个标准吗?这个补贴标准参考什么文件标准呢?)。还有一个农村的房租拆迁补偿标准参考什么文件呢?在哪里能找到这些文件?谢谢领导!多有打扰,望见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兴街道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23 18:41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新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目前正在进行四川天府新区新兴街道梅家村集体建设用地整治项目,本项目参照《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办法》(天成管发〔2015〕20号)文件和《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域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方案》(天成管办发〔2019〕16号)文件,并于2021年8月26日议事会通过了《四川天府新区新兴街道梅家村集体建设用地整治项目实施细则》作为执行依据。其中涉及人员安置问题根据实施细则第3~7条进行认定,并根据第7条规定实施相关安置政策。
以上情况已于9月23日14时48分电话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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