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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求助】征地与社保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9-18 15:24 已回复

领导好!东部新区福田乡学堂湾村四组因修路征用农民“土地”我们是积极支持的,这种形式的征用土地会发公告吗?农民能看吗?但对安置标准不清楚,是用什么地方的标准呢?是征用了荒坡就能买社保吗?还是必须是田或地?说要征用1亩6才能买一个人的保险?(这个保险是包含社保和医保吗?)可土地下户人均田和地才1亩啊!若是这样会侵占没有买社保农民的土地,造成农民无地可种,怎么生活呢?望领导帮一帮,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23 14:47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将核实,征用土地会发布正式的土地征收公告,会在村公示栏中公示。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依据被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按以下标准计算:被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1亩以上的(含1亩),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征收土地时统一年产值的6倍计算;人均耕地在1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按征收土地时统一年产值的6倍计算;征收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的一半计算;由财政部门核算后统一缴纳参保费用。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和医保。根据成办函〔2019〕69号文件,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是指因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在征收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户籍在被征地所属村(社)且年满16周岁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以失地农民在购买社保时以土地面积计算是符合成办函〔2019〕69号文件政策的。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9月23日14时25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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