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属是天府新区新兴镇柏杨村自建房农村户口,我是本省非本市的非农户口,半年前我办理夫妻投靠户口到新兴镇,我在老家没有享受任何拆迁安置政策待遇,请问新兴镇拆迁安置我这种户口怎样安置?谢谢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新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是柏杨村4、5组土地整理项目,根据您所述个人情况,您本人符合此次土地整理项目特安人员资格,按照该项目实施细则“特殊建新人员按新房人均面积不低于35㎡、不超过50㎡的标准进行建设。人均面积35㎡的部分按照1800元/㎡交纳建房款;人均建筑面积超出35㎡的,根据参与户配合搬迁意愿、购买能力、新房户型结构差异等情况,经村委会和投资方审核,可按2800元/㎡的价格购买不超过15㎡建筑面积的新房。”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9月22日11:53电话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