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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成都龙泉驿区十陵镇拆迁办区别对待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9-18 10:30 已回复

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镇,拆迁办,收钱办事,区别对待,不公平安置,虚假承诺骗拆。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镇太平村九组,于2019年7月因环城绿化拆迁。当时我们家是属于拒拆,由于家里人少,拆迁,根本不划算,妈妈又因当年农转非,根本没社保,就只有爸爸一人有社保,家里有房子600平和土地三亩完全够使用和居住,拆迁给我们的就只有一人35平方,家里又只有3个人,房子也分不了一点,所以拒拆的。后来拆迁办的,来了几次虚假承诺说,拆迁后五年内,我结婚后老婆都能安置的,我们才勉强答应的。现在距拆迁仅一年多,找拆迁办的安置确又是另一种说法了,说文件有变动,当初的承诺像说着玩似的,说话都喜欢开玩笑吗?所以我们村上像我这种情况的全都没安置了。大家都没有就算了,但是有些村民家添了成员,有关系找拆迁办的给点钱,又给安置房子了,而且后面生的孩子都有,你说气人不气人。现在我们去找拆迁办的,他们又找理由说家里房子没分完,舔新成员,才有了,当时是套一的没有,所以一直分不了,我们就拿了套三的,意思就是我们拿完了,新舔进来的就没有了。那你们拿不出来,也要我们来承担吗。现在我一人的35平方根本住不下,我一家三口。  所有的一切都是你们想怎么承诺就怎么承诺,感觉说的话都没责任一样。房子拿得到拿不到,我都要一直举报,你们这群虚假的人,区别对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民生诉求会办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22 17:42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1、关于您反映转非参保问题:您于2017年“198环城生态区项目”中搬迁,2019年6月14日分房入住成大二期B区(套三户型;户主:刘某祥;妻:唐某淑;子:刘某刚)。2018年4月30纳入锦城绿道二期项目人员安置范围,并于2019年办理完毕人员安置手续。转非人员由小组确定名单后报村镇审核,我局严格按照十陵街办上报农转非花名册为相关人员办理转非参保手续,征后实施程序履行到位。2、关于您反映新增人员安置问题:目前我区征地拆迁政策为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龙泉驿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龙府函〔2020〕252号),该办法执行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征收范围内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且户籍在被征地村(社)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本办法规定进行住房安置;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员安置、住房安置已完成后新增的配偶及子女除外。建议您带齐相关资料到十陵街办核实相关人员信息,按相关政策处理。
以上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9月22日10时30分、14时15分致电您,均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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